
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,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。这是继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,实行对购置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以来的政策延续。在此期间,只要是购买上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国家税务总局通过发布《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》(以下简称《目录》)的新能源车,就可以享受免征购置税的政策。此次颁布的免征新政策,对2017年12月31日之前已列入《目录》的新能源汽车,对其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继续有效。近日,财政部、税务总局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科技部四部委联合发布公告,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,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。昨日,记者从南宁市国税局车购税分局了解到,2017年,南宁市民购置新能源汽车数量有了快速的增长,达到1666辆,免税额已高达3100万元。
记者从南宁市国税局车购税分局了解到,2014年至2015年,南宁市民购置新能源汽车的数量,从个位数增长到2016年的347辆,免税额达1753万元;2017年更是有了快速的增长,达到1666辆,免税额已高达3100万元。据悉,2018年1月1日起列入《目录》的新能源汽车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:获得许可在境内销售的纯电动汽车、插电式(含增程式)混合动力汽车、燃料电池汽车。符合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。通过新能源汽车专项检测,达到新能源汽车产品专项检验标准。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新能源汽车经销商(以下简称企业)在产品质量保证、产品一致性、售后服务、安全监测、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等方面符合相关要求。而随着南宁市政府的重视,新能源汽车发展前景大好。据悉,今年南宁市已建成投产了175个交、直流示范充电桩;并开通了申请安装公用充电桩业务绿色通道,针对南宁市的各大单位,推出免费安装公用充电桩服务,这些都极大促进新能源汽车的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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