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2016年8月23日,是南宁市卫生学校开学的日子。按计划,新生报到时可免费领取包括两床棉胎在内的一套生活用品。然而在发放前,棉被的尺寸、质量被发现与样品不同。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局执法人员现场查看,初步判断这批棉胎疑似“黑心棉”。当天,6000床棉胎被现场查封。据南宁市卫生学校相关负责人介绍,这批棉胎是通过政府招投标程序采购的,即校方的需求通过南宁市财政、卫计委等部门,提交到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,进行公开招投标。在中标前,校方并未与供货商有任何接触。此事经南国早报等媒体报道后,引起社会关注。公安部门追根溯源,将涉案货物销售和生产人员抓捕归案。昨日,在南宁市兴宁区法院,生产货物的作坊老板马某全出庭受审,被控罪名是生产、销售伪劣产品罪。
该批次货物被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查封,后经检验,上述棉胎不符合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国家标准,属于伪劣商品。案件被移送公安部门处理。今年6月,43岁的马某全因涉嫌生产、销售伪劣产品罪,被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刑事拘留。庭审中,公诉人宣读的陈某兵与马某全的供述,还原了这批伪劣产品的生产与送货过程。陈某兵称,他于2015年与马某全相识,当时马某全称他有不合格但便宜的棉胎出售。2016年8月,王某华找到他提出购买便宜的棉胎。两人谈好价格,购买一套45.5元(竞标报价为一套65元)。于是,他找到马某全,告知对方订购棉胎的规格,马某全赶制好后由货车运至王某华指定的地点。针对公诉机关的指控,马某全称,好的棉品制作的棉胎用来给人盖,低价做的棉胎只能用作盖荔枝及大棚的保温被。陈某兵要求他做不合格棉胎,但这批下脚料做的棉胎究竟给谁用,对方并未讲明。其辩护人表示,马某全虽生产了不合格的棉絮用品,但他的行为不构成犯罪。据悉,涉案的陈某兵因犯生产、销售伪劣产品罪,已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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